受理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审批部门可根据情况到企业现场勘查,查看申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有适合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条件。
以上条件均符合才可受理

申请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企业章程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身份证明
5.业务发展报告
6.域名登记证明

常见问题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755-88102040

受理及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