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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络直播的意义十分广泛,需要根据直播的内容去判定是否符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网络展览比赛活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2019〕81号)明确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有关剧节目也不属于网络演出剧节目,不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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