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针对我市旅行社实际情况,结合旅游质量保证金的审核流程和条件,现就我市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办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包括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分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交还期限
接受并办理了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申请流程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切换区域为“深圳市”,点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实施清单列表”里点开“行政确认”,找“因依法降低缴存数额50%提取旅游服务保证金”的事项,(因事项名称无法修改,实际按80%暂退),点击“立即办理”,以“法人”注册登录。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平台里填写申请表格以及扫描上
传必备的材料。材料如下:
1、提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书(在申请材料中下载表格并认真阅读表格填报说明)。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
3、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证实书:质保金银行的缴款存单或缴款回单等相关缴存凭证(银行担保形式无需提供此凭证)。
4、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旅行社的旅游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四、审核办理
(一)符合申请条件,经审核通过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填报时请勾选邮寄方式,我局以邮寄方式寄送回申办的旅行社,旅行社经办人员务必认真填写回邮地址。因上传材料不齐全,经审核不通过的,可在系统里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申报。
(二)旅行社收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缴存质保金的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质保金的相关手续。
(三)旅行社在银行完成提取质量保证金后,请安排经办人员及时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变更质量保证金信息,以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汇总和掌握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情况。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