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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14:29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演艺新空间规范运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优化城市演艺空间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满足市民多元文化需求,打造“大湾区演艺之都”,根据《深圳市演艺新空间扶持管理措施(试行)》(深文化〔2025〕57号),我局决定启动2025年度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评定和已认定演艺新空间的复核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运营方)。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安全事故记录。

  (二)演出场次。应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经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可对外售票,开展常态化演艺行为,申报周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9日)举办不少于20场。

  (三)安全条件。演艺内容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演艺场地符合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食品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或验收合格备案说明。

  (四)演出场所。应为固定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观众座席不少于50座。应配置演员化妆间、候场区和设备控制区等保证演出顺利进行的必要辅助空间。

  (五)消防设施设备及使用。符合《深圳市演艺新空间消防设计技术指引及监督管理要求(试行)》要求,消防设施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通道无杂物堆积,确保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六)新空间应设立台账制度,配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完整记录服务管理及舞台演出情况,及时上报真实业务统计数据并按要求留存备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大众艺术普及活动,

  (七)充分发挥新空间优势,聚焦时代主题,创作排演多样式、多题材、多互动的原创作品,增强演出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时代性。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6日起至11月14日24:00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由各区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由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将相关资料转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局。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联系人:李志飞,联系电话18033095056,83073657,地址:福田区景田东一街2号福田区文化馆音乐主题馆505,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zcmia@163.com,文件名称需注明“区+场所名称+演艺新空间申报材料”)

  四、评审认定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对象的服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评审,会后再组织实地走访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布。

  五、复核

  评审认定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时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走访核查的方式,对2024年首批认定的演艺新空间的服务和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予以一并公示公布。

  六、日常管理

  (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依据《深圳市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演艺新空间,按照规模、场地分类给予一定资助。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演艺新空间授牌单位进行日常管理,促进规范经营;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管理要求且情节严重的场所,给予“摘牌”处理;演艺新空间实行动态管理,对评定的演艺新空间进行授牌并定期复核。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6日

  (联系人:王旭峰,联系电话:88101063,139246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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