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赛事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端午期间,深圳龙舟赛事将呈爆发式增长,为充分利用丰富的龙舟赛事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和非遗推广,讲好深圳故事,传播深圳声音,展示深圳形象,形成上下联动的叠加宣传效果,计划对2026年度深圳各区龙舟赛事进行整体宣传推广。现就2026年深圳市龙舟赛事宣传推广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2026年深圳市龙舟赛事宣传推广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即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宣传策划及文案撰写工作
(1)策划执行2026年深圳市龙舟赛事宣传推广服务方案;
(2)宣传项目整体推进、宣传效果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等相关服务。
2.宣传片制作
包括素材采集、脚本撰写、视频剪辑包装,制作不少于3分钟赛事宣传片(包含中英文两个版本),30秒投放短片及15秒竖屏社交媒体快剪聚焦“硬核科技·国际范·非遗文化”三大核心,采用影视级摄影器材拍摄。
3.全媒体平台宣传
(1)自媒体平台宣传。视频号、抖音、小红书、微博、今日头条、B站等全媒体矩阵(针对深圳龙舟文化嘉年华,投放图文及短视频,发起#深圳龙舟赛#话题及运营维护40天)
(2)主流媒体宣传。活动当天,针对深圳龙舟文化嘉年华,在以下媒体平台宣传,达到引爆效果,包括:央视网、新华网、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plus)、广竞体育、深圳卫视、i深圳、深圳发布、第一现场、深视体育、深圳新闻广播、深圳交通广播、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本地宝、晶报、文旅深圳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总计40篇以上,内容含图文及短视频。
(3)境外媒体宣传。境外媒体账号发布宣传片及精品短视频3条。将传统文化与国际都市融合的特色赛事活动,多维度的国际传播;
(4)KOL达人合作。与本地10万粉丝量的达人合作,10w+KOL、达人现场打卡、Vlog+挑战赛,总计发布精品短视频10条以上,发布平台包含不限于抖音、微博、小红书等。
(5)大直播节目制作策划及专业保障服务。
① 节目策划内容要求:围绕2026年深圳龙舟赛文化嘉年华官方权威赛事IP,系统策划并交付一套融合“体育赛事、非遗文化、城市文旅、科技视觉、全民互动”五大内容维度的大直播专业节目制作方案,须完成全市不少于2个区龙舟赛的大直播节目方案的呈现,方案须兼顾赛事专业性、文化观赏性与大众传播性,同时适配电视大屏及新媒体全网平台的同步播出标准;
② 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项核心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须具备国际级或全国大型体育赛事转播制作经验;
③ 重点赛事直播须遵循专业赛事转播制作规范,建立标准化的转播制作流程、内容质控体系及安全播出机制。
(二)工作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团队,制定详细的项目宣传计划,独立负责宣传协调工作。团队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大型活动宣传推广相关经验)和项目成员5人(含5人),负责专项方案的策划、制定及组织实施。
2.确保高效推进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能够确保5月下旬确定详实的整体策划方案,保证5月下旬开展宣传预热,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宣传方案、文案内容及媒体选择需形成方案并由采购单位审核,获得书面同意。
3.供应商应了解深圳龙舟赛事情况和发展动向,宣传推广活动符合深圳城市形象,可以进一步提升深圳龙舟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确保整体宣传策划活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5.知识产权归属
本项目下产生的全部委托创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设计图纸、视听作品、摄影作品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自成果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全部、排他、无地域限制地归属于我局所有。
投标人保证其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必要协助(包括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技术资料等),以帮助我局取得、确认、维护或行使上述知识产权。
五、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有关合法资质文件。
2.2026年深圳市龙舟赛事宣传推广整体宣传方案,包括项目执行、宣传片制作、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等具体内容。
3.近三年内有承办过政府部门委托相关活动项目综合情况。
4.违约承诺书(内容须包括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等)。
5.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7.其他: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以上所要求的资质及投标方案,需封装于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25日9:00前密封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不接受到付件,邮寄的投标文件需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
自项目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8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项目合同后,中标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具有效发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但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报批程序导致未能及时付款的情况除外,剩余30%的款项于项目成果交付及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
八、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附项目评分表),我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肖先生,0755-88102665
地址: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楼1611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