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赴瑞士韦尔比耶开展境外旅游宣推交流活动”因公出国经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赴瑞士韦尔比耶开展境外旅游宣推交流活动”因公出国经费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6年1月30日至2月8日,“韦尔比耶音乐节·深圳2026”成功举办,开启其创立30余年来首次走出欧洲、走出瑞士的亚洲首秀,引发热烈反响。今年恰逢“十五五”开局之年、APEC会议在深举办之年,也是中瑞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中瑞人文交流常态化、多元化发展态势持续深化,为深化两国旅游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深圳旅游的国际影响力,扩大入境游市场份额,拉动深圳旅游消费,加快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同时更好地推广深圳的旅游资源,拟赴瑞士韦尔比耶开展境外旅游宣推交流活动,计划预定机票往返瑞士,并在瑞士开展合作交流、旅游协作考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采购预算
19.8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
(一)预订航班机票。预定机票:7月26日(星期日)国泰航空CX383,北京时间00:25在香港国际机场起飞,瑞士当地时间07:30抵达苏黎世机场;7月29日(星期三)瑞士国际航空LX138,瑞士当地时间22:30在苏黎世机场起飞,北京时间7月30日(星期四)16:35抵达香港国际机场。
(二)提供差旅服务。提供在瑞士期间的住宿、餐饮、公杂费及城市间交通等后勤保障,并代为购买旅游意外险。全程落实人身与财物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项支持工作,积极配合公务活动的开展。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26年6月30日18:00前密封送达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2049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不接受到付件,邮寄的投标文件需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阎女士
联系方式:1360253124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49室
邮政编码:518036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