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艺术团赴新西兰、斐济访演部分差旅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实施时间
2026年9月20日至27日,深圳艺术团赴新西兰、斐济访演期间,行程安排如下。
(二)服务要求
按照深圳艺术团赴境外访演任务需求,提供20名演职人员办理新西兰商务签证相关服务;以及按照新西兰签证签批情况,落实演职人员(不超过30人)的境外人身保险,在新西兰期间往返北帕默斯顿、惠灵顿城市间交通等,在斐济期间3天当地交通(楠迪机场接机送机、往返斐济楠迪至斐济苏瓦城市间交通、往返苏瓦市政厅剧院与入住酒店)、3天餐饮、2晚住宿等服务,并经我局验收合格。
(三)服务内容
1.演员住宿(斐济)
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斐济的住宿标准以内,提供30人、2晚(1晚在楠迪、1晚在苏瓦)的酒店住宿。
2.演员餐饮(斐济)
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斐济的餐饮标准以内,提供30名演职人员在斐济3天的餐饮。
3.当地交通
在新西兰访演期间,提供30名演职人员往返北帕默斯顿—惠灵顿(约150公里)城市间的交通服务。
在斐济访演期间,提供30名演职人员在当地的交通服务,包括楠迪机场接机至入住酒店、往返楠迪—苏瓦(约200公里)城市间交通、往返苏瓦酒店至演出场地等。
5.境外保险
提供30名演职人员在境外访演期间的人身安全、医疗、意外等保险购买服务。
6.签证办理
演职人员中,部分人员已持有新西兰签证,供应商须提供20名演职人员需新办理新西兰商务签证(访客,文化交流类)的相关服务,含人员签证材料填写整理、翻译制作、材料收发、照片冲洗及签证线上系统填写、申请提交等服务。
以上服务,预算共计18.606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3年7 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响应)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不允许分包。
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预算
不超过18.606万元,超出为无效报价,其中,食宿费用不得超出财政部、外交部因公出国经费开支标准。
五、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含一式三份)应于2026年9月7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61房(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提交投标文件,不收到付件,邮寄的投标文件需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材料请妥善封存,不接受未贴封条的标书。
六、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七、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235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61室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