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2023年度深圳市体育场馆开放共享绩效评价”项目采用局内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深圳市体育场馆开放共享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等要求,了解各区对“2023年度深圳市体育场馆开放共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情况,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2年2月,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对深圳市体育场馆开放作出明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体育场地“开放共享、一键预约”的工作指示精神,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2年5月印发《体育场馆设施接入“i深圳”一键预约平台指引(试行)》,明确细化接入要求及接入任务,并积极推动各区体育场馆开放共享工作。
(二)评价对象
对深圳市9个行政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和1个功能区(大鹏新区)2023年度体育场馆开放共享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评价内容
重点关注项目决策、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自评工作质量等内容,结合被评价部门(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
(四)评价程序
按照采购人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1.制订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与项目相适宜,具有周密性;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切合被评价项目实际,能全面反映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现场调查和满意度调查须具有充分性。实施方案须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若实施过程中需修改实施方案,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组成专业评价小组,成员包括绩效评价、行业管理、财务或会计等有关领域的专家。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参与评价的主评人、专家、工作人员与工作方案中要求相符;若要更换主评人和专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3.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4.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评价资金一定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5.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6.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绩效、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完整评价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简版评价报告约3000字。根据采购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主评人签字确认。主评人符合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资格要求。
7.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整理汇总及归档,归档资料须完整,纸质版装订整齐,电子材料清晰、齐全。
(五)工作要求
1.掌握政策的要求。中标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中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税费等,否则须承担侵权责任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中标人应高效组织研究、核查与数据分析团队,约定具有权威资历的项目主持人,对评价数据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4.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一年内。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协议签订后,中标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据的有效发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中标单位支付协议金额的70%,但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报批程序导致未能及时付款的情况除外,剩余30%的款项于项目结束后对合作事项进行考核合格后支付。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23年7月19日前密封报送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择期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熊先生,0755-88102765
地址: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