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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深圳市体育中心新建场馆志愿服务站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5-06-04 14:49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深圳市体育中心新建场馆志愿服务站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体育中心新建场馆志愿服务站

  二、项目概况:依据《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执委会关于指导深化“一场(馆)一策”方案的通知》,市体育中心需新建场馆志愿服务站,按照《深圳市城市志愿服务站建设指引(试行)》(附件1),结合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以及深圳特区特色,建设新建配套志愿服务站,包括箱体主体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家具、电子显示屏等物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9)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10)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项目需求:

  (一)关于技术要求:见附录4。

  (二)关于工期:暂定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关于付款:

  (1)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招标,即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报价参考。

  (2)第一笔款为合同总额的70%,在项目合同完成签署,且中标人提供合法完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第二笔款为合同总额的30%,项目完成交付后,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收到结项报告、项目验收通过,且中标人提供合法完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

  以上每次付款期前15日内,采购人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并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付或者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预算:14.2万元。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应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10日18:00前密封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68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2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邵忠安 135101542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68室

  邮政编码:518035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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