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健身器材生产商、经销商: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推广使用一批受众面广、灵活轻便、科技含量高的健身器材”以及“鼓励商业楼宇、厂区、园区等重点场所采购使用符合条件的健身器材”的要求,现征集符合条件的健身器材。
请各健身器材生产商、经销商按要求分别填写表1和表2,于2022年6月17日交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群体处(福田区益田路6008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PDF版请发至qunti@wtl.sz.gov.cn。
联系人:熊伟,联系电话:0755-88102765。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