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经市司法局审查后,予以印发实施。现就规程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7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3号,以下简称《原若干措施》)。为规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的专项资金申报、受理、评审、拨付等工作制度,经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局印发出台了《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深文体旅规〔2017〕1号)、《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深文体旅规〔2017〕3号,以下简称《原俱乐部操作规程》)等4个配套操作规程。《原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实施近三年来,在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兴起了社会投资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的热潮,一大批高端体育项目纷纷落地深圳。然而,随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原政策实施过程中与产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及时修订以适应产业发展的新需求。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支持深圳举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建设国家队训练基地,承办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将深圳列为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推动更多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深圳。近两年,国家层面还先后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产业政策,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扶持的力度和精准度,对《原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以实现深圳体育产业高效率和高质量发展。
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印发实施。为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若干措施》和《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对《原俱乐部操作规程》相应进行了修订,形成本规程。
二、操作规程的编制过程
本规程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制定过程中充分加强了对《若干措施》、《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进一步学习研究,理解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原则,明确部门职责要求,并在总结近三年来财政资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相关部门规程起草经验,开展企业调研,对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思考,从而形成了本规程。起草过程中已通过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和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征求了市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已充分采纳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程。经市司法局审查后,予以印发实施。
三、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模式等。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资助奖励标准,明确了申报单位基本条件、资助标准、资助限额等。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程序,规定了专项资金申报、审定、公示和拨付程序。第四章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规定对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及相关人员监管等。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本规程开始实施的日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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