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一批文化事业建设费奖补项目已完成初审,请申报单位登录系统账号查看申报结果。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如下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一、提交地点
书面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5楼洽谈室。
二、提交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日至6月2日到受理点提交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9:00-12:00,14:00-18:00。至6月2日18:00仍未提交书面材料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交内容
1.申报书(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2年1-3月文化事业建设费缴款证明(选择企业身份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模块,选择对应所属期查询后,勾选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应条目进行打印);
4.2022年1-3月文化事业建设费缴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记账凭证;
以上材料1-4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整本侧面加盖骑缝章。
5.账户证明(见附件);
6.收款收据(见附件)。
注:收据开票金额严格按照1-3月实缴文化事业建设费总额50%开具,金额保留至元,四舍五入不进位(如:金额为425.62元,收据开票金额为425元)。
以上材料5-6请提前准备好,不需装订。现场递交书面材料1-4时,经审核通过的,直接收取材料5-6用于款项拨付;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
四、其他
若对书面材料提交的要求存在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8101063。
提交材料的企业代表请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