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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检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03-10 10:17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管理,推动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保障健身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拟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对深圳市相关经营单位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符合性检测,具体为:游泳项目10家、攀岩项目8家、潜水项目5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检测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标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079.1-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及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GB 19079.4-2014《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4部分:攀岩场所》及攀岩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GB 19079.10-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0部分:潜水场所》及潜水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对10家游泳场所、8家攀岩场所、5个潜水场所(我局提供场所名单,以实际检测数量结算)是否符合开放经营条件与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检验,根据检测数据出具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

  (二)时间:2026年3月至8月

  (三)我局安排的与游泳、攀岩、潜水项目有关的其他合理工作。

  (四)项目费用预算:13万元人民币(包含但不仅限于游泳、攀岩、潜水场所现场检验费和现场检验的交通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和检验报告制作费等全部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五、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或其他评标方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七、提交材料:

  1、检测服务工作计划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信用等级报告;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服务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若有)。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序,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四套。全部材料装入资料袋密封,密封袋需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快递送达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02763)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755-88102763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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